闲看庭前花开花落,凝望空中云卷云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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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6年起,国家领导人就指出,要通过建立有效的社会保障体系让国内低收入者来分享中国经济改革的成果。一时间,“分享改革成果”成了朝野和民间的共同呼声。两年过去了,百姓分享了多少改革成果无从具体知晓。但我们知道的是,去年有山西黑砖窑事件,今年有东莞童工事件,还有事故不断、屡禁不止的小煤窑和散布在各地的血汗工厂。为了低廉的收入和几天才能吃上一顿的饱饭,成年人甘愿冒死,未成年人被迫为奴。这背后可以总结出各种各样的原因,而最直接的原因就是,贫穷。
据国家统计局2007年年末盘点数据,我国在2007年GDP持续五年保持着10%以上的增长势头。让人喜忧参半的是,这种超过公认的8%安全上涨速度的高速发展,在带来高增长的同时也带来隐忧。在原有的医疗、教育、住房等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的同时,物价快速上涨已越来越严重地影响到百姓的菜篮子。中国“通货膨胀”问题终于不再被矢口否认,或被其他巧立名目的概念偷梁换柱。
在衡量经济发展指标的GDP饱受非议的同时,一个新的指标出现了,这就是CPI,即消费者物价指数,并且这个指数也在大踏步地增长。到2008年3月同比上涨8.3%,2月份达到了同比增长8.7%。其中,城市上涨8.5%,农村上涨9.2%;食品价格上涨23.3%,非食品价格上涨1.6%;消费品价格上涨10.9%,服务项目价格上涨2.0%。
为减轻通货膨胀导致的物价飞涨给百姓生活的影响,政府出台了一些调控性措施,比如提高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提高最低工资标准等。但是,政府不能强制规定各类企业都要按一个统一的比例涨工资,所以,落实到具体企业、单位以及个人,不仅工资增幅差异大,可支配收入的增长差别更大。在2008年5月5日《人民日报》一篇《薪酬专家称涨工资不宜直接挂钩CPI》的文章里提到,作为薪酬专家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邱小平司长和中国劳动学会薪酬专业委员会会长苏海南,都不约而同反对将工资和CPI挂钩。
出于对相关政策和对工资定义的不同解读,专家们得出的结论和百姓的感受差之千里。站在国家的立场,站在企业的立场,站在经济规律的角度,比较容易得出一个有利于国家和企业的结论。但我不明白的是,有谁能放弃听起来云山雾罩的演算公式,用大家听得懂的话,站在百姓的立场和角度来讨论一下工资和CPI问题?难道百姓的切身感受和工资卡上的真金白银抵不过纸上的计算来得真实可信?怎么说这些专家还是咱的公仆吧。
在国家倡导企业参考CPI指数适当增加员工工资的前提下,许多注重“以人为本”的企业已作了积极的努力。但由于按比例增长的是税前收入,其中还包括“三金”,参考的指标也是大大低于食品价格涨幅的CPI综合指数,所以,职工的可支配收入并没有明显的增长。众所周知,单“三金”一块就要负担更大的通货膨胀风险,用未来的钱冲抵当下通货膨胀风险,于百姓来讲,除了生活质量下降别无他途。
应该注意的是,并不是所有的企业都能给职工涨工资。一些原本就对职员敲骨吸髓的企业,一些连农民工的血汗钱都拖欠的企业主,能指望他会考虑CPI上涨因素而良心发现吗?再者如专家所言:涨工资不宜直接挂钩CPI,有了这个尚方宝剑,老百姓普遍收入涨幅想要跑赢CPI,保持生活水准不下降,岂不更成了痴心妄想?
资本的本性是逐利的,企业不是慈善机构,这是个常识。因此,当众多中、小企业在能源、原材料、汇率波动等不利因素困扰中艰难度日的情况下,我们不能苛责他们不愿为国分忧,背负沉重的人力资源成本。因为,民生问题不是企业主应该考虑的。而且,假如越来越多的企业被越来越沉重的非正常增长成本拖垮,和企业一损俱损的也不仅仅是企业的员工。在解决民生问题上,应该考虑的问题是:解决方法到底是涨工资还是控制CPI。
建立在农民工低廉劳动力价格上的高增长GDP,给国家创造了巨额税收和财富,让国家可以办奥运,送嫦娥。为了不让经济问题演变成社会问题,2000多年前的管仲曾给出济世良方:“府不积货,藏于民也。”国家主席胡锦涛先生也代表党和政府庄严承诺:“不与民争利”,17大更是将改善民生作为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前有古人,后有来者,我们不能以小人之心去揣度这承诺背后的潜台词。只希望在不容忽视的通货膨胀面前,不管提倡工资收入要不要和CPI挂钩,都不要让百姓成了通货膨胀最后的买单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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